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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鹿城人事考试网 | 2017-01-0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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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1月13日(周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06室)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温州市鹿城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代码047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财会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报考选调岗位(代码043-054)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2016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样本)

  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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