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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8人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编 | 2022-10-13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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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面向温州市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学类政府雇员8名,从事案件辅助办理、法律文书等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2年10月9日起至10月21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联系人:陈先生,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笔试及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法学政府雇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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