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2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5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四、网上信息输入、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信息输入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日24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报考人员(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13日(期间网报功能关闭)。
12月14日9时起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2月14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2月14日至15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报考初中和高中学段的日语、俄语和心理健康科目教师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3.学历及技术职务职称等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地址及公告网站
考 区 |
联系电话 |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 |
相关网站 |
杭 州 |
0571-85866663 |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二楼) |
(教师资格) |
宁 波 |
0574-87323004 |
宁波教育学院育才大厦3楼裙楼大厅(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 |
(社会考试) |
温 州 |
0577-88638063 |
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体艺楼(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食堂后面)) |
(社会考试) |
嘉 兴 |
0573-82079438 |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嘉兴市勤俭路975号) |
|
湖 州 |
0572-2572765 0572-2030793 |
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一楼大厅(湖州市吴兴区吉山北路6号) |
(非学历考试) |
绍 兴 |
0575-85145734 0575-85224680 |
绍兴中专培训部3号楼(绍兴越城区马臻路89号) |
(其他考试) |
金 华 |
0579-82469622 0579-82469621 |
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金华市北山路285号) |
(教育考试) |
衢 州 |
0570-3089342 0570-3071319 |
衢州中专西大门(衢州市九华北大道88号) |
|
舟 山 |
0580-2049952 0580-2037312 0580-8720275 |
舟山市教育服务大楼西侧三楼报名大厅(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299号) |
(招生考试) |
台 州 |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
台州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 |
(招生考试) |
丽 水 |
0578-2113661 |
丽水市教育局三楼大厅(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 |
(公示公告) |
浙工大 |
0571-85290485 |
各设区市现场审核点均可办理 |
www.et.zjut.edu.cn |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都需要在12月14日9时至12月16日15时期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280元。
报名流程示意图
五、考试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0年3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以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