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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供销社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2名

未知 | 2020-09-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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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秘基础。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审查、面试、笔试、入围、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9 日,联系电话:67580885、59293675。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sxgxs@126.com。

  对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5比例入围笔试。

  3、笔试

  通过面试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测试现场作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等时,按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4、资格审核

  考核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点:泰顺县供销社(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37号)四楼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

  公司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按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再续聘。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公司职工工资体系,分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薪酬。

  四、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公告由泰顺县供销社负责解释。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泰顺县供销社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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