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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的公告-20人

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 2022-08-2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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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立区”发展战略,吸引更多教育英才投身瓯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瓯海教育实际,决定2022年面向全国全职引进教育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岗位

数量

条件

学校

管理岗位

中小学正、副校长共1

第一、二类教育人才

区外国语学校

幼儿园正、副园长共1

区第二幼儿园

学科岗位

初中语文3

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人才类别:具体见附件1)

区外国语学校、梧田第一中学、郭溪中学教育集团塘下校区各1

初中数学3

区外国语学校、梧田第一中学、仙岩一中各1

初中科学2

区外国语学校、梧田第一中学各1

初中英语2

区外国语学校、梧田第一中学各1

初中道德与法治2

区外国语学校、梧田第一中学各1

小学语文3

牛山实验学校、新桥一小、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各1

小学数学2

景山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各1

其他学科(除上述学科岗位外)1

第一类教育人才

区教研院1名。

  二、招引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 对象与条件

  1. 管理岗位

  全国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在岗校级(园级)领导,第一、二类教育人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2. 学科岗位

  ①全国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②全国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第一、二类教育人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③温州市民办学校中经同级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流动或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④其他学科,报名对象仅限于第一类教育人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温教人〔2022〕22号, 附件5),报名对象为温州市内的,需符合该文件精神,不符合的不予引进。本公告之后,上级部门若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二) 待遇:第一、二类教育人才引进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引进人才自行选择,享受安家补助与专项奖励经费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综合成本价购买140㎡、120㎡人才房;第三类教育人才引进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确定,享受安家补助与专项奖励经费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综合成本价购买90㎡人才房。

  具体见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考核时间

  本次引才工作,实施定期+有效期报名、考核。若定期报名、考核后,引进岗位名额未满的(不含管理岗位、其他学科岗位),剩余名额在“有效期”内继续面向第一、二、三、四类人才招引。

  (一) 定期。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9月30日,有意向者打包发送《瓯海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附件3)至ohjyrcyj@163.com邮箱。考核时间:2022年10月22日。

  (二) 有效期。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意向者打包发送《瓯海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附件3)至ohjyrcyj@163.com邮箱。考核时间:由报名对象提出,协商确定。

  四、考核方式

  管理岗位采用面谈方式;初中学科岗位采用笔试(20%)+试课(50%)+面谈(30%)方式,小学和其他学科岗位采用试课(70%)+面谈(30%)方式。考核地点为瓯海区外国语学校(瓯海区新桥街道上河乡路800号)。

  五、确定拟引人员

  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和考核成绩,同一学科(“其他学科”合并视作同一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引进。如有放弃,按序择优递补。

  六、引进程序

  1.组织对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公示;

  2.报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七、其他

  1. 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联系电话:0577—88597810。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瓯委办发〔2021〕22号关于印发《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2.附件2.瓯海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xls

  3.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doc

  4.附件4.温瓯人社〔2019〕45号 关于瓯海区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pdf

  5.附件5: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202222.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6日

  

  原文标题:智慧教育云平台

  文章来源:https://www.ohedu.cn/Art/Art_10/Art_10_10925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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