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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0名的公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 | 2023-07-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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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0名,具体幼儿园另发。

  参加我县2023年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兼报本次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用于本次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户籍不限。

  (三)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专业要求如下: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早期教育专业、音乐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美术专业、美术教育专业、舞蹈专业、舞蹈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幼儿保育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及学前教育方向的其他专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硕士研究生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7月13日至7月15日(8:30-17:3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三楼会议室301-302室(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4.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占70%)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占30%)。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2023年7月22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按蛇形分组法分组。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二是采用试课(模拟上课)(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录取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幼儿园。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包括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录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处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除本公告“(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7月4日起至7月10日止。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四)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对已经选择录取岗位,但放弃录取资格的,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和下年度参加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九)待遇与保障。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3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年人均10.28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县教育局制定发放办法核算发放给幼儿园;为鼓励支持山区农村幼儿园,从总额中统筹不高于5%经费用于提高山区农村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各幼儿园按教育局发放办法和本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总额列入县财政预算。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永嘉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由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教师,可以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考试。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主办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三)咨询电话:0577-67222872、0577-67222061。

  (十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4.doc

 

  1.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面试评分细则

  2.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3.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4.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委托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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