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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的公告

温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9-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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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岗位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2023年9月13日下午16:00。

  2.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记录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413881132@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邢女士,联系电话:0577-88959019。

  3.招聘要求涉及到的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考核

  统一组织考核,结合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综合比选,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内容主要是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对象和岗位特点,结合素质业绩评价、操作技能测试、心理健康测评等,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核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其他事项

  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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