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 号)和《关于做好温州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瑞安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瑞安市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户籍在瑞安或居住地(须在瑞安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瑞安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二、认定对象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得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没有网报一律不能办理)。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网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可查阅《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附件2)。
网报时,请仔细填写报名信息。本次证书领取方式请选择“邮寄送达”,邮寄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沟通咨询
为方便咨询、接收消息,申请人网报成功后须加入瑞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钉钉群。钉钉群号:31070553,安装钉钉直接扫码加入。咨询电话:0577-65802308。
(三)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
为方便群众,减少人员聚集,2020年上半年瑞安市教师资格认定不开设线下现场确认,改为网上审核。
2020年6月21日-6月29日,申请人员提交电子材料。所提交的电子材料扫描(拍照)件须清晰端正,严禁修图,图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命名与原件一致,如“学历证书”。一位申请人建立一个文件夹,名称统一为“姓名+资格种类+ 学科+手机号码”,如“张三+小语+13958831606”。申请人及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瑞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初中:rajszgrdcz@sina.com,小学:rajszgrdxx@sina.com,幼儿园:rajszgrdyey@sina.com。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传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材料提交清单及样本》(附件3)。
(四)体检安排
7月6日-10日,参加体检。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分批次名单待网报结束后,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网站另行通知。
申请人按照分批体检时间前往瑞安市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瑞安市安阳路498号),随带体检表格(请按资格认定类型下载对应的体检表,自行打印)和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体检表》见本《通告》附件4至附件5,要求打印在同一页A4纸上,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一寸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及受检者确认签字,其它栏目空白。幼儿园认定对象要在体检表上勾选已婚或未婚情况。
申请人在体检表右上方空白处写上序号+资格种类+学科(序号由教育局工作人员编制,网报结束后发布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及钉钉群内),如“1小语”。
申请人须将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相一致)装入信封,照片背面和信封封面上写上“序号+资格类型+学科+姓名”(如“1+小语+张三”),信封于体检当日投入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前台信箱。
(五)认定通过
瑞安市教育局将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网站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告(认定机构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证书制作完成后,与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电子版认定材料报送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瑞安市教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
3.电子材料提交清单及样本
4.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