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溪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消防队队员:1名,限男性,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3、巡防队队员:2名,限男性,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3、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z-zzb@163.com,将文件名备注为报名岗位+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可考试时再提供。
3、报名地点:顺溪镇党建办(3009室)
联系电话:0577-58123053。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期限2年,包含试用期2个月。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含五险一金,包食宿。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